西宁法律咨询

新闻动态

专业领域

联系我们

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

电话:0971-8212527

传真:0971-8253591

E-mail:1157229623@qq.com

网址:www.qhshls.com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凯旋写字楼22楼

西宁法律咨询介绍民事证据规则种类保全三性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法规

西宁法律咨询介绍民事证据规则种类保全三性

发布日期:2020-06-21 00:00:00 作者: 点击:

民事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什么是证据规则种类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民事证据规则种类保全三性

什么是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在证据可以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西宁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且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其中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还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什么是证据三性?

1. 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2. 证据的关联性要求

3. 证据的客观性要求

 什么是证据法?

 证据法是指诉讼中证明活动的法律规范。目前,在中国,有关证据的法律散见于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司法解释中,中国的司法界曾尝试制定统一的证据法法典,但至今仍未成功。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是否制定统一的证据法法典问题上,存在不少争议。

 证据是在法律判案中重要的,关于证据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限定。以上就是西宁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整理的证据规则、种类、保全、三性和证据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网址:http://www.qhshls.com/news/609.html

关键词:西宁民事诉讼律师,西宁诉讼律师,西宁律师咨询

最近浏览:

西宁法律咨询

 扫一扫,关注我们

f1.png电话:0971-8212527
f2.png网址:www.qhshls.com
f3.png邮箱:1157229623@qq.com
f4.png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凯旋写字楼22楼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3519710195
  • 在线留言
  • 微信咨询
  •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