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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工伤鉴定?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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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工伤鉴定?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20-09-03 10:34:35 作者: 点击:

有不少小伙伴在咨询和工作中出现问题,如何确定工伤?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赔偿标准等问题,所以西宁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大致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要明确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情形有七种: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事故受伤的;

(2) 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完成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的;

(3) 因执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遭受暴力等事故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因主要责任人以外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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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3、医疗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证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的伤害程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在首页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在受伤部位栏中,填写具体部位。

(3)、在诊断时间栏中,职业病按诊断时间填写;伤害或死亡按初诊时间填写。(4)、对受伤过程的简要描述应表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当时的工作、受伤的原因、受伤的位置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当写出从事的有害作业种类、起止时间和诊断结果。

5、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初诊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人事关系证明而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作出验收或者拒收的决定。

材料不全的,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全部书面通知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发给《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发给《工伤认定申请驳回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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